工伤认定公示(张军)
- 作者: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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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06-18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5月24日受理了南阳市鸭河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申请的张军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张军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7-63139909
2025年6月17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南阳市鸭河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职工姓名:张军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1********4810
事故简述:2022年11月24日18时4分左右,张军在南阳市鸭河工区汉江路自东向西行至滨湖新城附近横过道路时,被一辆自南向北行驶至此的小型轿车撞倒受伤。后被120救护车送往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车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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