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生活零“纠纷”未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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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全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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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01-03

上幼儿园的孩子之间经常发生冲突、矛盾,这一点也是很正常的,“纠纷”可以说贯穿着幼儿的生活。教师在面对这些时通常会采取以“平息”为目的的方式解决此类问题,较少考虑对幼儿的影响。其实,纠纷并不一定是坏事,如果教师能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问题,并且耐心倾听,理性引导,就可以让幼儿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获得成长。
案例呈现
上午集体教学活动结束后,大二班的孩子们像一条条自由的小鱼,在教师里“游拽”开来。他们有的三五成群的给娃娃梳妆打扮,有的两两相对研究着接触的“桃花绳”游戏,还有的聚在一起玩“转陀螺”。
乐乐带来一本“找不同”的游戏书,一下子吸引了不少小伙伴的目光,大家围在乐乐周围,一起找了起来,不时发出“找到啦”的惊叫声。明明玩了一会儿陀螺,也跑到乐乐这边来。人有点多,明明看不清楚书上的画面,就把站在旁边的冉冉往外拉,自己用力挤进去。冉冉挤不过明明,急的哭了起来,小伙伴纷纷指责明明。
丹丹老师听到孩子们争吵声走了过来,她没有生气,也没有着急批评,而是询问事情的前因后果。听完孩子们的讲述,丹丹老师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她开始分析孩子们在这个事件中的行为:明明是个脾气有点急的孩子,他因为急于看到书采用了不恰当的方式,缺少和同伴友好交往的技巧;乐乐是个大方的孩子,他带来了大家都喜欢的书,可以帮助他试试找到其他好方法与更多人分享;冉冉单子比较小,面对欺负只能用哭出来发泄,可以帮助他寻找一些应对欺负的方法;其他孩子也可以参与到事件的讨论中来,分析事件原因,为同伴出谋划策,学习解决问题。
丹丹老师幼和三个孩子进行了交流,引导他们面对这类问题时自己找办法。比如明明可以试试用自己的陀螺和乐乐交换,或者和冉冉交换,让冉冉把位置让给自己;乐乐可以把书给老师复印,做成活页书,与更多伙伴分享;冉冉遇到别人“欺负”自己时,要勇敢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实在不行可以找同伴和老师来帮忙......
这是发生在幼儿园一日活动过渡环节中常见的幼儿纠纷,是由一本大家都喜欢的游戏书而引发的。教师敏锐的看到了这件事看似普通的纠纷蕴含着教育价值,抓住问题,及时生成了集体谈话活动,引导幼儿从学习一些基本的社会交往技巧。在处理这一常见纠纷时,教师不是将重点集中于“发生了什么事”,而是关注了“从这件事中幼儿可以学些什么”,体现了教师的专业素养。
“能与同伴友好相处”是《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社会领域的发展内容,在5—6岁幼儿发展指标中,提出了“与同伴发生冲突时能自觉协商解决知道别人的想法有时和自己不一样,能倾听和接受别人的意见,不能接受时会说明理由;不欺负别人,也不允许别人欺负自己”等具体的行为指标。本案例中的教师,将冲突变为动力,利用化解纠纷的契机较好的促进了幼儿上述社会性的发展。其可供借鉴之处主要以下三个方面:
(1)耐心倾听。当事件发生后,教师不急于裁定,而是认真倾听幼儿的讲述,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全面掌握情况。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教师还能引导幼儿进行分组讨论,启发幼儿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自己则充当倾听者、引导的角色。
(2)细节分析。对不同幼儿在事件中的行为进行细致的分析,与他们的性格、以往行为做比较,以做出合理的判断,并提出发展的预期。
(3)理性引导。对不同的幼儿采用不同的引导策略:对明明,鼓励与同伴商量,学习协调等交往的技能;对乐乐,鼓励其拓展宽思路,寻找避免冲突的方法;对冉冉,则帮助其学习应对欺负的方法。
由于幼儿的认知水平较低,缺乏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判断能力,他们在活动、交往的过程中很容易遇到问题,当问题发生时,他们往往寻求教师来裁决。因此,在幼儿园里的教师每天都会遇到很多类似的纠纷,并为此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教师对纠纷置之不理或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师幼关系,还会对幼儿的性格、品质等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其实每一个纠纷偶可以成为一次教育的契机,正如丽莲·凯兹博士在《与幼儿教师对话:迈向专业成长之路》一书中所说的,“问题的重点并在与要怪罪谁,而在于我们能在这个事件中教给他们什么”。作为专业的幼儿教师,当幼儿发生冲突时,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幼儿的发展,就像案例中的教师一样,化矛盾为契机,运用适当的技巧来解决纠纷,给予幼儿正确的指导,这样不仅顺利的解决了纠纷,更让幼儿在纠纷中得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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