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小城镇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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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01-26
加快小城镇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促进我区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0月17日至18日召开了全区小城镇暨千户农宅建设工作会议。自治区领导马启智、马骏廷、梁俭参加了会议,马启智讲话。
近年来,我区村镇建设工作从起步较晚的状态中迅速赶了上来,共启动建设小城镇近80个,据对50多个建制镇不完全统计,截至1999年底,我区农村小城镇人口由90年代初期的20.46万人发展到36.42万人,工农业产值由36.55亿元上升到90.21亿元。随着我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先后出现了金积镇、峡口镇、石空镇、李俊镇、三营镇等一批工业型、商贸型、旅游型等多种类型的农村小城镇,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马启智在讲话中指出,要把小城镇建设放在西部大开发的历史大背景下进行谋划。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城市化进程,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大发展的历史机遇;今后10年我区退耕还林还草500多万亩,将有大量农民脱离农业生产,进入小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已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产业快速增长,国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这些都为小城镇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马启智指出,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发展和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发展小城镇,是加快农村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只有减少农民,才能提高农民,富裕农民。而减少农民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认真组织实施。目前,我区小城镇大发展的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大战略的地位在一部分同志的头脑中还没有牢固确定。要加强对“小城镇、大战略”的宣传。在建设中一定要搞好规划和设计,在设计上要提高文化品位,尽量避免一边规划一边建设,规划一旦确定下来要有长期性。要在全区建设一批经济繁荣、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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