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进乡村”活动在庄里村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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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01-26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进乡村”活动在庄里村开展

12月4日,由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牵头,区有关部门联合在全国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庄里村农民法制文化广场开展“法律进乡村庄里行”法律法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卢新龙、区政协副主席方星海、罗毅力出席此次宣传活动。
2008年12月4日是全国"五五"普法的第三年,又正逢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区妇联、科协、农委、审计局、司法局、反邪办、甘棠镇政府、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并回答了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在活动现场,来自我区的本土表演队为现场群众献上了打腰鼓、黄梅戏、歌曲独唱、健身球操等精彩的文艺节目。在节目表演间隙,还穿插进行了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现场群众积极踊跃回答问题,气氛十分热烈。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奖品200余份。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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