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 ,简化救济程序
- 作者: 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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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3-31

加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一是农民工教育培训应坚持政府主导。无论是输出地政府还是输入地政府,都应将农民工教育培训视为政府职能的一部分,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跨部门的农民工素质教育协调制度,加强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二是通过立法、完善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增加教育培训投入,调动企业培训农民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业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和社区图书馆在农民工教育中的作用。
三是教育培训内容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提升,办学形式力求多样,培训应坚持免费、高效、学有所用。
四是建立完善技术等级管理机制,按级定薪,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重视发挥新闻舆论作用
一是新闻舆论应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起到导向和监督作用,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辟维权热线,使农民工的权利及时得到维护。
三是建立维权监督、举报制度,使农民工权益受损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着力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
党、团、工会等正式组织应当加大在用人单位特别是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建立基层组织的力度,将农民工吸纳为组织成员,提高其组织化程度和运用组织力量维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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