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增强劳动保障监察联合执法力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因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工程建设主体处理结果的通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4月13日上午,桓台法院对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企业进行执行问责。这些企业长期以来无视法律,有的还多次编造谎言欺骗执行法官,躲过法院的依法查封扣押。
作为全国“两网化”管理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南昌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指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控,实现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的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